1.施工升降機應為兩用升降機,其設備和拆裝工作必 須由獲得施工行政部門頒發的拆裝資格證書的專業團隊進行,并且必 須由具備以下條件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通過專業培訓并獲得操作證書和維護。
2.基礎應澆筑混凝土,其承載力應大于150kPa,基礎上表面的公差應為10mm,并應提供排水設備。
3.應保證施工電梯的整體穩定性。施工電梯導軌的縱向中 心線與建筑物外墻之間的距離應采用較小的設備尺寸。
4.當使用軌道機架設備時,使用經緯儀在兩個方向上測量和校準施工升降機,其直線度的允許誤差為其高度的5/10000。
5.導軌框架頂部的自由高度,導軌框架與連接的墻壁之間的距離,導軌框架的兩個固定點之間的距離以及下部固定點的高度均不得超過工廠規定。
6.施工升降機專用開關箱應位于底架附近,以方便操作。進給能力應滿足施工升降機直接下水的要求。該箱必 須配備短路,過載,相序,相故障和零維護等設備。施工升降機的所有電氣設備應按照電力和電氣設備的安 全要求進行操作。
7.應在施工升降機籠的2.5m之內安裝穩定的防護欄桿,每層平臺的平臺通道應水平且結實,并在出口處設置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在整個旅程中,不應有任何可能影響安 全操作的障礙。
8.當施工升降機設備位于建筑物內豎井的中 心時,應在全尺寸豎井壁周圍設置一個封閉屏障。在整個黑暗旅程中,安裝在黑暗地方或夜班的建筑電梯應配備充足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號碼標記燈。